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良玉激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江苏良玉激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双星大道中路88号
三、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四、公示日期: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9日(自信息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15996553637 (高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5LVOmP6aldRbbooEFeJ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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