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宿迁亚克西包装有限公司年产 240 吨食品包装容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宿迁亚克西包装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205号(江苏亚克西食品有限公司院内)
三、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四、公示日期:2024年月7日30日至2024年8月22日(自信息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17805058310
链接:https://pan.quark.cn/s/71bf5ff4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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